三、商务条款:
1.报价要求: 所报价格为含税含其它运杂费,即包到价,含 13%税率。本询单最高限价50.*元,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。 2.资质要求: 1)供应商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,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,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厂家。 2)需提供(上传)营业执照、开户许可证、法人身份证、煤安证、第三方检测报告、产品合格证、说明书、出厂检验报告。 3) 供应商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核价资料上传至联机洽谈,如未上传,接到我公司人员通知后,在24小时内上传资料,超时间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。 4) (略) 询比采购项目报价阶段中,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,需提供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;不存在授权情况的,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。 三.售后服务: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,并派专业人员负责拆卸、安装。拆卸、安装过程中发现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及时调换,相关工作人员在拆卸、安装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及费用由供方承担。 四.供货时间规定: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供货。 五.付款方式:供应商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,次月由采购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、付款计划,以银行 (电子) 承兑、商业 (电子) 承兑或贴息现汇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,两年付清。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%,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。 供应商按采购商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。 六.运输方式:汽运到货。 七.交货地点:山西长治 (略) 。 八.交货时间: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供货。 九.包装要求: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。 十.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:供应商需签定并加盖公章上传《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》(详见发询附件),对产品质量、货源保障、守信履约、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。 十一.中选方案:按项中选(有效低价中选)。 十二.供应商违约规定: 1.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, (略) 业务3-6个月; 2.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,主动放弃的, (略) 业务 3-6 个月; 3.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,主动放弃的, (略) 业务 6-12 个月; 4.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,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, (略) 业务 6-12 个月; 5.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,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,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,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, (略) 业务 3-6 个月; 6.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, (略) 业务 12 个月; 7.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, (略) 业务12-36 个月; 8.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,视具体违规情形,延长处罚期限,最长 3 年。 十三.证件要求:所供产品交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、煤安证、说明书、出厂检验报告。 十四.监督电话: 0355-*, 监督邮箱: *@*63.com。 十五.合同签订主体:山西长治 (略)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