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侯马采购中心成立10年采购额增长10倍
时间:2011/11/14地区:全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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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摘要
内容摘要: 关于“政务公开化”,赵勇向《政府采购信息报》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做法。 侯马古称新田,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。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环节,是源头治腐的一项“阳光工程”,这项“阳光工程”在侯马也“发祥”得很早。
2001年7月,侯马市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。多年来,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(以下简称“侯马采购中心”)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”的原则,在氛围营造、队伍建设、规范运行、全面监督四个方面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各采购主体从不理解甚至抵触政府采购,逐渐转变为积极配合、主动要求依法采购。政府采购额也从最初的不足500万元增加到5485万元,采购目录从3大类16项扩展到3大类132项,政府采购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。
广泛宣传 树立政采好形象
政府采购改革初期,不少人存在“政府采购损害了采购人和供应商利益”的错误观点,为了转变这种思想误区,树立政府采购新形象,侯马采购中心以诚信服务为根本,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工作。侯马采购中心主任赵勇向《政府采购信息报》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具体做法。
一是每年组织两次《政府采购法》宣传日活动,走上街头,散发材料,搭起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平台,面向社会公众答疑解惑,增加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理解;二是深入各采购单位、企业走访调查,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的工作宗旨和服务权限,深入讲解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优势和市场优势,逐步消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误解和抵触情绪;三是每年在报纸、电视、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采购信息,重点宣传政府采购的做法、经验及成果等;四是通过当地电视台,对每次大型招标进行追踪报道,将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、规模优势传达给市民。
加强培训教育 打造高水平队伍
由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、技术性要求也比较高,这就要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,不断提高道德品质、法律素养、政策观念和业务能力。多年来,侯马采购中心始终把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“抓在手上,落到实处”,从三个方面入手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。
一是加强文化理念教育。侯马采购中心紧紧围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,坚持“以人格的力量影响人,以严谨的作风带动人,以旺盛的斗志激发人,以扎实的工作说服人”的队伍建设理念和“以人品为人,以真诚待人,以宽厚处人,以正气赢人”的做人风格,从小事做起,从细节做起,坚决杜绝上进心不强、工作不主动、不负责任的“三不”作风,在中心内部形成了“热爱职守尽忠心,聚精会神能专心,一丝不苟比细心,殚精竭虑勤用心”的良好风气。
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。侯马采购中心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,在每周二自学的基础上,每周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,钻研《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等。
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。侯马采购中心一方面组织采购中心人员分期、分批参加各类学习培训,学习借鉴各地的好经验、好做法;另一方面,定期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,结合工作实际,撰写专题调研报告、工作汇报和学习心得等,以有效提升人员的工作能力。
规范运行机制 确保有序政采
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是确保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,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,侯马采购中心近年来从“四化”,即“政务公开化、文书标准化、程序规范化、管理制度化”入手,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,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的政府采购秩序。
关于“政务公开化”,赵勇向《政府采购信息报》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做法。
为了广泛发布政府采购信息,侯马采购中心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,在侯马市政府门户网开设了政府采购专栏,在办公场所显要的位置设立了宣传板,内容主要包括中心简介、办事承诺、工作人员守则、业务流程图等,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咨询。同时,对每一次招标任务都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,包括山西政府采购网、侯马政府门户网和电视台发布公告,使政府采购信息更公开透明。
在谈到“文书标准化”时,赵勇表示,侯马采购中心要求编制采购文件时,必须全部启用山西省本级规定的范本,同时结合该市实际,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印制了统一的政府采购审批单、委托单、采购方式变更单、追加计划单等。
政府采购必须严格遵循程序执行,侯马采购中心重申了采购程序的重要性,强调“程序规范化”。
接到采购委托后,首先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参数论证,防止发生超标采购或因排他性条款引起的不正当采购。然后由综合部审核资质报名,业务部负责具体的招标规程的全部工作,监察室负责采购项目的验收及采购文书的审核、归档,从而使整个采购过程规范有序,不出纰漏。
侯马采购中心还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,以实现“管理制度化”。近年来,侯马采购中心对内出台了岗位责任制度、项目会商制度、项目负责制度、信息反馈制度、工作人员守则、行为准则以及效能告诫、责任追究、限时办结制度等,要求各业务部及工作人员微笑服务、文明服务、高效服务,严禁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;对供应商制定了《侯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监管措施》,严格禁止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搞虚假采购、禁止代开发票,并对价格变动、质量要求等方面做了规定;针对城市绿化采购项目验收难的问题,出台了《加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》,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树苗的成活率。同时,加大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力度,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确保采购工作依法高效运行。
主动接受监督 实现阳光采购
“政府采购是社会广泛关注度较高的一项工作,为此,我们以治理商业贿赂为抓手,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,以有效预防源头腐败的发生,实现阳光采购。”赵勇表示,侯马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从三方面加强了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力度。
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监督。侯马采购中心明确提出“违规就是违法”的理念,规定一个项目从接受委托、资质审核、组织招标到项目验收、付款结算分别由不同部门、不同人员独立完成,移交下个节点前,经办人员都要签字,保证责任制的落实及责任追究有据可查,使工作既协同配合又彼此监督。
二是加强评标现场监督。每次评标会均邀请人大、政协、检察院、审计、财政、群众监督员等有关人员以及新闻单位亲临评标会现场进行监督,对招标现场进行录像采集,并由采购人、采购单位、供应商、监督人以及评委共同填写预防职务犯罪(工程、采购)备案表并交检察院存档,确保评标公正合法。
三是加强政风行风监督。侯马采购中心每年分两次向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各采购单位、供应商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份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采购中心的服务态度、采购质量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,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行政效能。
赵勇表示,政府采购是一项综合性、系统性的工程,虽然侯马采购中心做出了一些成绩,取得了一些经验,但与政府采购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,今后侯马采购中心将继续按照《政府采购法》的要求,不断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。
来源: 政府采购信息报
2001年7月,侯马市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。多年来,侯马市政府采购中心(以下简称“侯马采购中心”)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”的原则,在氛围营造、队伍建设、规范运行、全面监督四个方面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各采购主体从不理解甚至抵触政府采购,逐渐转变为积极配合、主动要求依法采购。政府采购额也从最初的不足500万元增加到5485万元,采购目录从3大类16项扩展到3大类132项,政府采购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。
广泛宣传 树立政采好形象
政府采购改革初期,不少人存在“政府采购损害了采购人和供应商利益”的错误观点,为了转变这种思想误区,树立政府采购新形象,侯马采购中心以诚信服务为根本,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工作。侯马采购中心主任赵勇向《政府采购信息报》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具体做法。
一是每年组织两次《政府采购法》宣传日活动,走上街头,散发材料,搭起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平台,面向社会公众答疑解惑,增加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理解;二是深入各采购单位、企业走访调查,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的工作宗旨和服务权限,深入讲解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优势和市场优势,逐步消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误解和抵触情绪;三是每年在报纸、电视、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采购信息,重点宣传政府采购的做法、经验及成果等;四是通过当地电视台,对每次大型招标进行追踪报道,将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、规模优势传达给市民。
加强培训教育 打造高水平队伍
由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、技术性要求也比较高,这就要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,不断提高道德品质、法律素养、政策观念和业务能力。多年来,侯马采购中心始终把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“抓在手上,落到实处”,从三个方面入手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。
一是加强文化理念教育。侯马采购中心紧紧围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,坚持“以人格的力量影响人,以严谨的作风带动人,以旺盛的斗志激发人,以扎实的工作说服人”的队伍建设理念和“以人品为人,以真诚待人,以宽厚处人,以正气赢人”的做人风格,从小事做起,从细节做起,坚决杜绝上进心不强、工作不主动、不负责任的“三不”作风,在中心内部形成了“热爱职守尽忠心,聚精会神能专心,一丝不苟比细心,殚精竭虑勤用心”的良好风气。
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。侯马采购中心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,在每周二自学的基础上,每周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,钻研《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等。
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。侯马采购中心一方面组织采购中心人员分期、分批参加各类学习培训,学习借鉴各地的好经验、好做法;另一方面,定期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,结合工作实际,撰写专题调研报告、工作汇报和学习心得等,以有效提升人员的工作能力。
规范运行机制 确保有序政采
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是确保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,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,侯马采购中心近年来从“四化”,即“政务公开化、文书标准化、程序规范化、管理制度化”入手,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,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的政府采购秩序。
关于“政务公开化”,赵勇向《政府采购信息报》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做法。
为了广泛发布政府采购信息,侯马采购中心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,在侯马市政府门户网开设了政府采购专栏,在办公场所显要的位置设立了宣传板,内容主要包括中心简介、办事承诺、工作人员守则、业务流程图等,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咨询。同时,对每一次招标任务都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,包括山西政府采购网、侯马政府门户网和电视台发布公告,使政府采购信息更公开透明。
在谈到“文书标准化”时,赵勇表示,侯马采购中心要求编制采购文件时,必须全部启用山西省本级规定的范本,同时结合该市实际,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印制了统一的政府采购审批单、委托单、采购方式变更单、追加计划单等。
政府采购必须严格遵循程序执行,侯马采购中心重申了采购程序的重要性,强调“程序规范化”。
接到采购委托后,首先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参数论证,防止发生超标采购或因排他性条款引起的不正当采购。然后由综合部审核资质报名,业务部负责具体的招标规程的全部工作,监察室负责采购项目的验收及采购文书的审核、归档,从而使整个采购过程规范有序,不出纰漏。
侯马采购中心还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,以实现“管理制度化”。近年来,侯马采购中心对内出台了岗位责任制度、项目会商制度、项目负责制度、信息反馈制度、工作人员守则、行为准则以及效能告诫、责任追究、限时办结制度等,要求各业务部及工作人员微笑服务、文明服务、高效服务,严禁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;对供应商制定了《侯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监管措施》,严格禁止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搞虚假采购、禁止代开发票,并对价格变动、质量要求等方面做了规定;针对城市绿化采购项目验收难的问题,出台了《加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》,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树苗的成活率。同时,加大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力度,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确保采购工作依法高效运行。
主动接受监督 实现阳光采购
“政府采购是社会广泛关注度较高的一项工作,为此,我们以治理商业贿赂为抓手,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,以有效预防源头腐败的发生,实现阳光采购。”赵勇表示,侯马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从三方面加强了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力度。
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监督。侯马采购中心明确提出“违规就是违法”的理念,规定一个项目从接受委托、资质审核、组织招标到项目验收、付款结算分别由不同部门、不同人员独立完成,移交下个节点前,经办人员都要签字,保证责任制的落实及责任追究有据可查,使工作既协同配合又彼此监督。
二是加强评标现场监督。每次评标会均邀请人大、政协、检察院、审计、财政、群众监督员等有关人员以及新闻单位亲临评标会现场进行监督,对招标现场进行录像采集,并由采购人、采购单位、供应商、监督人以及评委共同填写预防职务犯罪(工程、采购)备案表并交检察院存档,确保评标公正合法。
三是加强政风行风监督。侯马采购中心每年分两次向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各采购单位、供应商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份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采购中心的服务态度、采购质量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,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行政效能。
赵勇表示,政府采购是一项综合性、系统性的工程,虽然侯马采购中心做出了一些成绩,取得了一些经验,但与政府采购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,今后侯马采购中心将继续按照《政府采购法》的要求,不断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。
来源: 政府采购信息报